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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保险-商业车险示范产品承保实务
作者:www.xthuijing.com 发布时间:2026/3/18 15:46:41  阅读:66211 次
一、保险人须履行的说明义务

(一)向投保人提供投保单并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商业车险示范条款(2020版)》等产品条款,向投保人介绍条款,主要包括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价值、责任免除、投保人义务、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等内容。
特别是对于投保了附加绝对免赔率特约险、附加发动机损坏除外特约险的客户,保险人应向投保人重点解释和说明保险责任范围的变化。
(二)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保险公司按照商业车险无赔款优待相关方案实行商业险的费率浮动。
(三)关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内容必须在投保单上做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商业车险免责事项说明书》形式向投保人做出明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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